[摘要] 近来,许多群众通过网上咨询、拨打2251234咨询热线、到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现场咨询等方式咨询按照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开发商、购房人应承担什么权利、责任和义务?现依据《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5号)的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各方的权
近来,许多群众通过网上咨询、拨打2251234咨询热线、到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现场咨询等方式咨询按照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开发商、购房人应承担什么权利、责任和义务?现依据《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5号)的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通告如下:
一、根据《办法》规定,有关开发企业的条款如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售人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出售时,由承购人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
第六条 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预售商品房前,应与预售款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和监管机构签订《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书》),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第八条 预售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自行收存商品房预售款,不得向承购人以集资、借款、会员费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逃避资金监管。预售人应使用开户银行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
第十条 预售人应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本办法在预售场所公开张贴。预售人与承购人应签订国家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预售资金缴付和监管等有关内容。预售人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监管机构进行备案。
承购人应于缴款之日起三日内,持缴款单到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预售人未将预售款缴入监管账户或采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商品房预售款等行为的,由监管机构责令其停止该预售项目的销售,限期改正,并公示其不良行为,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预售人不按规定使用预售款项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二、根据《办法》规定,有关商业银行的条款如下: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将商品房预售款纳入监管账户。未开立监管账户的商业银行,不得收取商品房预售款。
承购人采取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商业银行应依据经监管机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并将贷款直接划转监管账户。商业银行为预售人提供项目、房屋、土地等抵押贷款后,应在两日内向监管机构通报。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造成工程无法竣工等后果的,商业银行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属开户银行的,还应由监管部门注销在该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第十九条 银监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保证商品房预售款的安全。
三、根据《办法》规定,有关承购人的条款如下:
第十六条 承购人未将预售款缴付监管账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请各商业银行、开发企业、购房人严格遵守《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履行各自义务,防止出现“烂尾楼”现象,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具体查询《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全文请登陆“中国.邢台(网址://www.xingtai.gov.cn)”首页,点击“政务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令”或“邢台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xtfdc.gov.cn)”首页,点击右侧“政策文件”,查询“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全文。
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2015年2月10日
德恒·金领视界双景小户豪宅交通便利接受咨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