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的意见》要求,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将位于郭守敬大道以南、张东村回迁楼以西一宗国有土地列为张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占地7.42亩。
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公告
邢土储告〔2015〕6号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的意见》要求,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将位于郭守敬大道以南、张东村回迁楼以西一宗国有土地列为张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占地7.42亩。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致函告知,“该项目7.42亩土地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转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已完成地上建筑物拆迁,达到土地收储条件。”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运行,特公告如下:
对该项目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有权利主张或对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邢台市桥西区城镇化办公室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西区城镇化办公室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西区城镇化办公室
联系人:毛泽湘
联系电话:0319-2020277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5年3月2日起至2015年3月16日结束。
2015年3月2日
土地确权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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