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的意见》,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将位于建设大街以南、邢台市桥西区后炉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西、后炉子大街以北,面积16.37亩。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致函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告知该项目范围内土地“已拆迁完毕”。
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后炉子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公告
邢土储告〔2015〕13号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的意见》,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将位于建设大街以南、邢台市桥西区后炉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西、后炉子大街以北,面积16.37亩(具体范围见附图)。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致函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告知该项目范围内土地“已拆迁完毕”。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项目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由其收集齐全后,交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项目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则申请邢台市人民政府注销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证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頔
联系电话:
0319-2609033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结束。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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