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的意见》,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将两宗国有土地列入新世纪广场片区改造项目范围(见附图),面积77.38亩。
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世纪广场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公告
邢土储告〔2015〕17号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的意见》,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将两宗国有土地列入新世纪广场片区改造项目范围(见附图),面积77.38亩。一宗位于西门里街路南回迁楼以南、顺德路回迁楼以西、西马道以东、西崇礼街以北,面积55.75亩;另一宗位于西崇礼街以南,广场东路、原三联酒店以东,金山宾馆以北,原邢台市无线电二厂主厂区、中国人民银行家属楼、邢台市工人文化宫以西,面积21.63亩。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致函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告知以上范围拆迁安置补偿已到位,申请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运行,特公告如下:
土地详情
一、该项目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桥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由其收集齐全后,交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项目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邢台市桥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安置办公室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则申请邢台市人民政府注销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证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
联系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201号,桥东区政府西院
联系人:李彦钊联系电话:0319-3897816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7日结束。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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