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女士:我买的房子2012年底交房,当时合同面积是136平方米,今年让办房产证,突然变成144平方米了。我想问一下补款的原则是什么?
韩女士:我买的房子2012年底交房,当时合同面积是136平方米,今年让办房产证,突然变成144平方米了。我想问一下补款的原则是什么?
本报记者师伟强帮办: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檀红亮律师介绍,韩女士所购房产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近6%。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如在合同中载明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的,按合同执行。如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韩女士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韩女士有权退房,如不退房,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韩女士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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