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平乡县人民 批准, 平乡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4]-33、35和[2015]-02、07、08、09、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平乡县人民 批准, 平乡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4]-33、35和[2015]-02、07、08、09、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竞买者需在2015年8月25日上午10时前到平乡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8月25日下午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乡县国土资源局 ;挂牌时间为:
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17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报名。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4)竞买人要认真研究地块的规划条件,详细问题请咨询平乡县规划局(电话:0319-7865015)。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平乡县城振兴街南段西侧
联系电话:0319-7831838
联 系 人:闫云 徐莉红
平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9日
平国土告字[201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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