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广宗县人民 批准,广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邢台市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2015】1号、2号、3号、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广宗县人民 批准,广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邢台市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2015】1号、2号、3号、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只接受现场申请(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申请(报名);申请人应在本公告约定时间内到广宗县土地储备 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申领拍卖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015】1号地块起始价为210万元,增价幅度均为伍万元(50000元)整倍数;【2015】2号地块起始价为151万元,增价幅度均为伍万元(50000元)整倍数;【2015】3号地块起始价为162万元,增价幅度均为伍万元(50000元)整倍数;【2015】4号地块起始价为159万元,增价幅度均为伍万元(50000元)整倍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1日,到广宗县土地储备交易 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1日,到广宗县土地储备交易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竞买人资格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17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15年9月2日9时30分在广宗县土地储备交易 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建设需符合广宗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规定要求,本次拍卖具体要求和详细内容以拍卖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广宗县土地储备 负责解释。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广宗县土地储备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宗县支行
账号:913000010000616735
联系地址:广宗县建设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319-7217005,13363721888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先生
广宗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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