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报道,从上周六开始,广东省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正式放开,广州也随之跟进,马上就出现了 案例。位于淘金 的某楼盘,停车费一夜之间从24小时停车16元,上涨到24小时停车115元,引发各界关注。
据报道,从上周六开始,广东省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正式放开,广州也随之跟进,马上就出现了 案例。位于淘金 的某楼盘,停车费一夜之间从24停车16元,上涨到24停车115元,引发各界关注。
别以为这仅仅是发生在广州的新闻———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停车设施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去年年末就发文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在范围内统一部署放开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
8月14日,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向社会公布《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停车保管服务收费,以及 列管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放开停车费,难道真的就可以想涨几倍就几倍?有律师马上指出,如果之前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对停车费价格进行了约定,那么,这类小区的停车费应该按照原来的约定收取。如果小区车位停车费漫天要价,而业主又没有其他选择,这类行为存在“区域垄断”的嫌疑,相关部门今后需要对此进行明确的规范。
显然, 下放了相关场所的停车收费定价权,并不代表就可以撒手不管。因为,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对于业主共有的车位、车库,调整收费标准更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停车场经营者更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而不是想涨就涨,连涨几倍。
“一放就涨”,这显然不是价格管理的应有之义。针对先行放开停车费地区的乱象,有关部门应事前事中事后密切 ,从加大价格检查力度、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服务标准规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民众的权益,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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