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0月,邢台金凯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金太阳商贸城一期工程(许可证号:建字第130501201401057号)1-16#至1-20#、1-22至1-24#楼的变更申请》
金太阳商贸城一期工程1-16#至1-20#、1-22至1-24#楼相关利害关系人:
10月,邢台金凯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金太阳商贸城一期工程(许可证号:建字第130501201401057号)1-16#至1-20#、1-22至1-24#楼的变更申请》,在建筑外轮廓不变、长宽尺寸不变情况下,拟对涉及的1-16#至1-20#、1-22至1-24#楼的内部空间布局进行调整(详见附图)。
此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15年11月2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2015年11月10日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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