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意见,2015年12月21日12时我市对目前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意见,2015年12月21日12时我市对目前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1、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实行交通管制。2015年12月22日0时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工地洒水抑尘每日5次以上。
5、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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