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经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将位于桥西公安分局以北、市二建以南、守敬路以西、体委家属院以东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列入后炉子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范围(见附图),面积4.90亩。
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后炉子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公告
邢西土储告〔2015〕5号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经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将位于桥西公安分局以北、市二建以南、守敬路以西、体委家属院以东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列入后炉子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范围(见附图),面积4.90亩。项目范围内土地“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项目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由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项目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到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则申请邢台市人民政府注销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证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 人:王頔
联系电话:0319-2609033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6年1月14日结束。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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