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经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将位于幸福人家以西、大郭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北大郭以北的一宗27.91亩国有建设用地列入邢台县食品公司置换地块改造项目建设范围(见附图)。
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拟收储邢台县食品公司置换地块改造项目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通告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经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将位于幸福人家以西、大郭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北大郭以北的一宗27.91亩国有建设用地列入邢台县食品公司置换地块改造项目建设范围(见附图)。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1、该项目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由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2、对该项目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到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 : 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城建办
联 系 人:董浩
联系电话:0319-2608101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
2016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