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5〕11号),经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将位于陶行知学校、粮食进出口公司以东,邢台市社会福利包装厂以北,兴达路以西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列入福太农机片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见附图),占地面积3.284亩。
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
拟收储福太农机片区邢台华厦建筑公司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通告
邢西土储告〔2016〕12号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5〕11号),经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将位于陶行知学校、粮食进出口公司以东,邢台市社会福利包装厂以北,兴达路以西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列入福太农机片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见附图),占地面积3.284亩。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该项目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由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项目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到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不向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莲池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人:郝立明联系电话:0319-2585812本公告有效期自2016年6月17日起至2016年7月1日结束。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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