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下放调整市级行政职权有关事宜的通知》(邢政办字【201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将桥西区辖区内的房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委托我局负责。
桥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网上公示的公告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下放调整市级行政职权有关事宜的通知》(邢政办字【201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将桥西区辖区内的房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委托我局负责。
为提高广大市民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意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已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相关信息在邢台市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广大购房户可登陆“邢台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xtfdc.gov.cn)”查看,也可直接拨打桥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监管科电话进行咨询。(电话:76120177612079)
根据《邢台市商品房预售监管办法》,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将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购房款,直接打入监管账户,承购人应于缴款之日起三日内,持缴款单到辖区内监管机构桥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确保您的购房款用于所购房屋的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及时与预售人签订国家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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