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邢台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规划变更申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7〕8号
恒大城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规划变更申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建筑外轮廓及长宽尺寸不变、日照无影响的情况下,将A2#楼首层南向3户物业配套变更为住宅;A2#楼和A7#楼一层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用房对调。
2、A2#楼地下一层车库增加与A1#楼之间的通道,增加地下建筑面积526平方米。
3、A3#楼南立面大线脚层百叶由墨绿色改为米黄色百叶。
4、A6#楼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A8#楼;原A6#楼物业变为商铺;原人防出入口南移2.64米,建筑面积不变。
5、A7#楼将西单元一层社区服务中心与东单元住宅对调,面积不变,楼东侧增加人防出入口,建筑面积增加39平方米。
6、A8#楼东侧增加人防出入口,增加建筑面积39㎡;地下三层西侧取消储藏间,局部增加防火墙及防火门。
8、5#公寓1层商业南侧走廊改为商铺;北侧商铺改为新风机房;2-4层东侧商铺与新风机房互换位置。
9、商业4三层南侧增加室内卫生间,面积不变。
10、A2#、A3#楼之间、A4#楼东山墙、A5#两单元之间、商业4北侧、换热站旁各增加楼梯出入口,共计增加建筑面积162.08平方米。
11、B1#楼西侧增加室外楼梯及风机房,2-25层北侧均增加一个开敞阳台,增加建筑面积77.7平方米。
12、B2#楼西侧增加室外楼梯,增加建筑面积19平方米。13、B3#楼东侧增加室外楼梯及风井口,增加建筑面积15.5平方米。北侧风井北移2.5米。
14、B区北侧公厕向西移9米,南侧燃气调压站调整到北侧绿地内。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7年3月1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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