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邢台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邢台市一中东片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1#楼8至18层建筑性质变更的申请》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台市一中东片区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邢台市一中东片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1#楼8至18层建筑性质变更的申请》,为办理不动产登记,先申请将1#楼8-18层的使用功能由商务宾馆变更为写字楼,外观及外轮廓尺寸不变。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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