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供电局周边地块棚户区(住宅区)改造项目”位于新兴大街以南,规划顺德路以东,规划小东街两侧。我局于2015年8月20日审批规总平面图。
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供电局周边地块棚户区(住宅区)改造规划总平图(变更)相关利害关系人:
“供电局周边地块棚户区(住宅区)改造项目”位于新兴大街以南,规划顺德路以东,规划小东街两侧。我局于2015年8月20日审批规总平面图。近日,桥东区政产府提出依据我市《 划房市健康关于化解地库存促进地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房产(邢政【2016】15号)文,拟对住宅区底层商业进行调整,调整后减少商业面积增加为住宅面积。具体情况如下:
1、已出让地块调整内容:
(1)原16#、17#住宅楼(2十22)两层底商调整为住宅(层数不变24F)。
(2)沿小东街为配套商业由原四层降到两层,进深由14米缩小为10米,退小东街绿线由15米调整为10米,26#楼调整为商住18层一栋。
(3)一期出让(回迁区)规划条件指标(净地18603㎡,建筑密度23.81%,绿地率34.31%,计容面积约59635.3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9715.58平方米。调整后计容地上总面积59619.44㎡,其中住宅面积57620.72㎡,商业面积1998.72㎡,建筑密度17.69%,绿地率42.39%,调整后各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2、未出让地块调整内容:
(1)沿小东街及顺德路商业由原整体四层商业,调整为2-4层。
(2)减少的商业面积在19#、20#、21#、22#、23#楼各增加顶1层住宅,由原25层调整为26层。13#、15#楼顶增加2层住宅,由24层(含2层商业)调整为26层(含2层商业)。
3、调整幼儿园规模:将幼儿园在原来基础上扩大规模(按地上住宅面积35万平方米配建),调整后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占地面积8063平方米进行配建。
4、调整菜市场位置:原菜市场拟调整到会所东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5、调整后主要指标的情况:
(1)地上总建筑面积原规划为34.07万平方米,以上出让区、未出让区调整后,总减少商业面积1.38万平方米,新增住宅面积1.24万平方米,新增公共配套设施面积0.14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变,容积率仍为2.76。
(2)总建筑密度减少1.53%(由21.65%调整为20.12%)。
(3)新增公共配套设施面积0.14万平方米。
(4)绿地率减少3.88%(由39.18%调整为35.3%),调整后仍满足规划要求。(因原总平部分消防道路登高面计绿地率内。本次调整按照消防新规,消防道路登高面需硬化,故部分不计绿地率。)
(5)总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指标要求。
变更前
变更后
以上变更情况详见附图。此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您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18年8月5日前)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文件以书面意见形式到市规划局建设规划科陈述您对该事项的意见。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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