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一位于:规划金泉大街以南、规划花园路以东、规划兴达路以西、规划银泉大街以北围合范围224.8773亩(详见附图)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一位于:规划金泉大街以南、规划花园路以东、规划兴达路以西、规划银泉大街以北围合范围224.8773亩(详见附图);地块二位于:规划金泉大街以南、规划富民路以东、公园东街以西、规划朝阳北街以北围合范围164.47亩(详见附图)。该两宗地已达到收储条件,为确保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桥东区人民政府和桥西区人民政府已将土地补偿费补偿到位、土地产权清晰、四邻边界无纠纷,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土地使用权。
二、对上述范围内土地收储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到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桥西区人民政府、桥东区人民政府主张权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此公告内容无异议。
三、本公告有效期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18年9月26日结束。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樊鹏昱蔡锦 2627191
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黄欢欢 5250955
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吕秋闱2163886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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