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2月15日,邢台大榕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在不改变建筑功能、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下变更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19)第150号
绿城·诚园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2019年2月15日,邢台大榕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在不改变建筑功能、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下变更:
1、5#、6#、8#、9#、12#、15#、16#、19#、20#楼增加排风竖井,建筑立面微调;
2、8#、9#、11#、12#住宅楼卫生间调整隔墙;
3、2#、4#、5#、15#、16#、19#、20#住宅楼地下储藏间调整隔墙。(主要内容见附图)。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9年3月29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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