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桥西区政府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函》,该项目位于钢铁路以西,银泉大街以北,金泉大街以南。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桥西区政府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林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函》,该项目位于钢铁路以西,银泉大街以北,金泉大街以南。
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拟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改变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详见附图),主要内容是:
1、调整建筑层数。A-11#楼由27层降至26层,A-6#、A-9#由30层降至29层,C-1#楼由30层降至28层,B-1#楼由30层降至27层,B-5#楼由24层降至22层;
2、调整建筑轮廓。商业A-1#、菜市场,住宅A-2#、A-4#、A-6#A-9#、A-11#A-15#、B-1#、B-3#B-7#、C-1#、C-3#C-7#外轮廓线均进行调整;
3、优化建筑外立面。在外立面色彩不变的前提下,对建筑立面进行优化调整;4、变更项目名称。将原报规划方案的“保利花园”变更为“保利时光印象”。调整后各项指标仍符合规划要求。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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