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邢台龙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建筑功能、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下变更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规技建字〔2019〕392号
百泉国际商贸城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龙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建筑功能、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下变更:
1、27-30#楼门市开间尺寸、楼梯间、开敞连廊调整及层高调整。
27-30#楼门市开间尺寸由3.8米调整为4米;楼梯间由敞开楼梯间调整为封闭楼梯间;二、三、四层连廊由开敞连廊调整为封闭连廊;一层层高由4.5米调整为4.9米,二层层高由3.9米调整为3.5米,总高度不变。
2、31#楼层高调整、楼梯间位置调整。31#楼一层层高由4.5米调整为4.9米,三层层高由3.9米调整为3.7米,四层层高由3.9米调整为3.7米,总高度不变;楼梯间位置进行调整,外墙玻璃幕位置进行调整。
3、地下室坡道调整。取消31#楼北侧地下室坡道,30#楼东、西侧增加货物电梯及人防通道。
调整后地上建筑面积增加731.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减少333.6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增加398.28平方米。(主要内容见附图)。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2019年7月10日起),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