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临城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车站中央广场项目1#住宅楼及商业楼标高进行调整的申请。该项目位于人民大街与岐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调整后,该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及绿地率保持不变。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临自然字〔2019〕49号
车站中央广场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临城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车站中央广场项目1#住宅楼及商业楼标高进行调整的申请。该项目位于人民大街与岐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调整后,该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及绿地率保持不变。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住宅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114.08调整为114.30;商业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111.00、113.9调整为111.22、114.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特此告知。您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9年8月12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您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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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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