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火车站广场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大通街以南、车站南路以东、西关街以北、运通小区以西围合区域内。近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火车站广场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规划设计方案的函》收悉。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不突破原规划意见的前提下,拟进行以下变更: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19)第450号
火车站广场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火车站广场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大通街以南、车站南路以东、西关街以北、运通小区0元/平方米[襄都区]运通小区0套在售以西围合区域内。近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火车站广场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规划设计方案的函》收悉。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不突破原规划意见的前提下,拟进行以下变更:
1、更正相关数据。由于设计单位将16#、17#、18#及幼儿园建筑面积计算失误。将16#、17#、18#楼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由41116.82平方米变更为40862.39平方米,减少地上建筑面积254.43平方米;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由3300平方米变更为3307平方米,增加地上建筑面积7平方米。
2、13#-15#楼地上增加入户门厅,增加住宅门厅建筑面积217.29平方米。13#、14#楼地下一层变更为地下三层(储藏间),住宅地下建筑面积由6436.61平方米变更为8957.39平方米,增加住宅地下建筑面积2520.78平方米。13#西侧单元西户一至二层商业建筑变更为三层住宅建筑。增加住宅3户,增加停车位3个(全部位于地下车库),商业面积由247.56平方米变更为住宅建筑面积371.34平方米。变更地下车库范围。车库建筑面积由25222.00平方米变更为26148.12平方米,增加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26.12平方米。
3、变更东区沿站前街商业层数及形式。东区商业沿站前街部分由局部三层变更为整体二层。首层商业建筑退站前街由6米变更为7.5米,外轮廓不变。二层建筑东西两侧各增加悬挑1.5米,东西8米变更为11米。商业建筑面积由5533.20平方米变更为5192.00平方米,减少商业建筑面积341.20平方米(其中包含变更为住宅建筑面积的247.56平方米)。变更后整体色调、建筑风格未发生变化。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2019年8月5日起),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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