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凰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依据2018年4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50号要求,向我局申请在不改变规划设计条件、不改变建筑风格的前提下,拟对阳光印象小区项目进行变更,主要内容如下:将8822.56平方米公建变更成商业。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阳光印象小区项目变更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河北凰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依据2018年4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50号要求,向我局申请在不改变规划设计条件、不改变建筑风格的前提下,拟对阳光印象小区项目进行变更,主要内容如下:将8822.56平方米公建变更成商业。总平面调整后日照满足,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相关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详细内容见附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您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19年8月12日起)持有效证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陈述您对该事项的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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