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家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在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将天一广场F座建筑进行如下变更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19〕522号
天一广场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河北家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在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将天一广场F座建筑进行如下变更:
1、原块状商业建筑调整为半围合商业建筑;
2、原22层建筑调整为3层,地上计容面积为5870m,地下6956.83m。
变更后,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4.48万m,不变;地下建筑面积由7.9万m变更为7.927万m,增加270m;容积率2.19、建筑净密度43.88%、绿地率25.3%,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主要内容见附图)。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您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您(们)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
(自2019年9月12日起),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们)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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