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邢台市人民政府向我局批转了《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苗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问题的请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进行以下变更: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19)第594号
苗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邢台市人民政府向我局批转了《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苗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问题的请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进行以下变更:
1.建筑平面:将原有幼儿园平面进行镜像处理,将原有东侧用房调整到西侧,并将建筑北侧三层建筑长度由54.99米变更为62.94米。增加7.95米,宽度由16米变更为21.13米,增加5.13米。
2.规划指标:用地面积由6500平方米变更为8000平方米,增加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3415平方米变更为5041平方米,增加1626平方米;项目总容积率由2.19变更为2.21,增加0.02,建筑密度由28%变更为27.10%,增加0.9%.绿地率由23.02%变更为23.31%,增加0.29%.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均能满足规划指标相关要求。 (详见附图)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2019年11月2日起)。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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