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ang.com/qrcode.php?url=http%3A%2F%2Fm.fang.com%2Fzhuanti%2FmiddlePage%2Fnews%2F999473244ab2f9de7030687e051bf65133c29b1c83ddc28273810c4b15fda2b4692ec8b2e65af66181df27ea8ac94d14%2F%3Fsrc%3Dpcxq&type=news&resize=132&logo=https%3A%2F%2Fimg.soufunimg.com%2Fnews%2Fimage%2Fnewscenter%2F20100811%2Fimages%2Fersflogo.jpg)
故意高空抛物将从重处罚
邢台官方实播台 2019-11-15 09:13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罗沙)记者14日从人民法院获悉,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法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百一十五条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高空坠物方面,意见规定,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百三十四条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
|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