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因设计院计算失误,导致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地块内19#楼楼面面积少核算860.09平方米,建设层数必须由原26层降至25层才能满足出让合同要求。因此邢台传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19#楼由26层变更为25层,与原规划图纸对比建筑面积减少860.09平方米。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20)第29号
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住宅区)改造项目东区19#、22#住宅楼规划方案变更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因设计院计算失误,导致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地块内19#楼楼面面积少核算860.09平方米,建设层数必须由原26层降至25层才能满足出让合同要求。因此邢台传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19#楼由26层变更为25层,与原规划图纸对比建筑面积减少860.09平方米。
另外,为了弥补损失和市场需求,申请将四期未出让地块内22#楼由26层变更为27层,并将两层底商调整为一层底商,22#楼共增加建筑面积860.09平方米。调整后已出让地块满足出让条件要求,项目整体经济指标、建筑风格、色彩、材质不变。建筑间距、退距、日照满足规划要求。规划变更情况详见附图及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此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您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2020年2月4日前)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文件以书面意见形式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科陈述您对该事项的意见。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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