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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 按购房总价款的2%标准予以补贴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0-05-05 22:46

[摘要]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人才,年满18周岁且4月29日后在邢台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享受购房总价款2%的补贴。

日前,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施行《关于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的指导意见》,对包括中专毕业生等在内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个人购房总价款的2%标准予以补贴。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及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高级、中级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人才,年满18周岁且4月29日后在邢台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享受购房总价款2%的补贴。

总体原则和目标

人才购房补贴遵循“市级指导、属地实施、应补尽补、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吸引和鼓励各层次人才来邢创业就业为目标,以“房住不炒、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政策导向,在现有人才(博士、硕士)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为有效解决人才及技术工人短缺问题,通过扩大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支持购房刚性需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增强城市人才集聚效应和吸附能力,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及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急需的人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二)补贴条件。已婚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年满18周岁未婚人员以个人为单位,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具体购房时间以市住建部门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个人购房总价款的2%标准予以补贴。

实施主体

市主城区范围内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具体落实。市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人社部门负责人才的资格界定、认定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对市主城区转移支付、监督指导等工作;属地政府为人才购房补贴的实施主体,其中,住建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所在地的购房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资金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购房补贴手续及时办理。

补贴程序

(一)购房补贴申请程序。个人购房补贴申请遵循“简便易行、一站受理、即买即补”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凡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自签订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

2.资格审核。属地住建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即对购房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历、资格证书、网签合同、主城区住房情况、婚姻状况证明等。

3.补贴发放。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由属地住建部门按照购房补贴标准,计算出具体发放金额,并一次性将补贴发放至购房人。若购房补贴领取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解除网签合同的,需将补贴资金全额退回。

(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市主城区范围内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属地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财力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并按以下程序拨付。

1.属地人社部门要会同住建部门对本年度辖区内各类人才数量、购房需求量及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安排财政预算(含市本级转移支付部分)。

2.属地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补贴资金提前拨付至属地住建部门,由属地住建部门统一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

以上购房补贴申请程序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应采取并行办理、同步受理的方式,形成从个人申请到资金拨付双链条闭合,实现补贴资金“即买即补”。

责任要求

(一)市、区住建部门要及时加强信息互通,对解除网签合同的购房补贴领取人,属地住建部门应督促其将补贴退回。

(二)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个人,追回所补资金,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对大幅度调整商品房价格的,及时采取约谈、告诫等方式,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稳定市场预期。

申请时间

(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申请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博士、硕士人才购房补贴可参照本意见执行,但不得同时享受原补贴政策。

(三)桥西区、桥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7日内,制定简便易操作的实施细则,其他县(市)可根据本地商品住房供应量、人才住房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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