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邢东新区工作安排,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泉北大街与振兴一路交叉口西南区域,面积121309.3平方米(合181.964亩),详见附图。该宗土地已达到收储出让条件,为确保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特公告如下:
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关于拟收储泉北大街与振兴一路交叉口西南区域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邢东新土储告字〔2020〕9号
按照邢东新区工作安排,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泉北大街与振兴一路交叉口西南区域,面积121309.3平方米(合181.964亩),详见附图。该宗土地已达到收储出让条件,为确保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宗地已经省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祝村镇政府已将土地补偿费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清晰、四邻边界无争议,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拟收储土地使用权。
二、对上述范围内土地收储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到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祝村镇政府主张权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此公告内容无异议。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李晓 3880217祝村镇政府: 刘浩 6771289
三、本公告有效期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日结束。
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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