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南和县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澧都汇智园地库及1#楼变更的申请》。澧都汇智园项目图纸会审时考虑到建筑的整体性与安全性,经施工单位提议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商议,拟将住宅楼与相邻地库连接到一起,有利于建筑基础的整体开挖与施工。
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南行审告字【2020】03号南和区澧都汇智园规划变更的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南和县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澧都汇智园地库及1#楼变更的申请》。澧都汇智园项目图纸会审时考虑到建筑的整体性与安全性,经施工单位提议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商议,拟将住宅楼与相邻地库连接到一起,有利于建筑基础的整体开挖与施工。为了更好地服务业主,满足业主需求,提高小区品质,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对澧都汇智园总平面图进行局部调整。
建设单位拟对小区总平面图局部进行以下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地库原设计建筑面积16828.92㎡,变更后面积17233.22㎡。原设计地下总建筑面积25072.93㎡,变更后面积25510.54㎡。原设计总建筑面积82187.42㎡,变更后面积82625.03㎡。原设计1#楼-1、-2层地下室面积969.21㎡,变更后为1002.52㎡。原设计1#楼建筑面积8984.41㎡,变更后建筑面积9017.72㎡。涉及到规划总图及数据变更,1#楼平立剖变动,地库平立剖变动。
方案调整后,住宅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均不发生变化。此变更仅包括以上内容,其它以原审批的总平面及单体方案等为准。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图。在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澧都汇智园咨询中心、项目现场或报纸查看相关变更内容。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0年7月19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4667199
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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