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三部门: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邢台官方实播台  2021-02-16 09:07

[摘要]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近年来,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新业态大量涌现,产业融合日益加深。《通知》明确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是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等环节,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通知》统筹安排农村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存量挖潜满足一些业态用地需求,同时保障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解读说。

就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上述负责人表示,坚持底线思维,不能触碰红线等约束条件。《通知》明确,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