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中心拟收储位于赵孤庄南街以南、赵东一路西侧、邢州大道以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52.164亩(详见附图)。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函告我中心“该宗土地已补偿到位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赵东一路与邢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通告
邢信土储告〔2021〕7号
我中心拟收储位于赵孤庄南街以南、赵东一路西侧、邢州大道以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52.164亩(详见附图)。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函告我中心“该宗土地已补偿到位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土地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地块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拟收储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地镇(办),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信都区文苑北路506号联系人:张雪岩
联系电话:0319-2608101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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