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局划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南和区号南和区【2021】34号、南和区【2021】35号、【2021】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南自然告字[2021]34号
经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局划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南和区号南和区【2021】34号、南和区【2021】35号、【2021】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www.credithebei.gov.cn)、河北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9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以上资料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7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21年5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县支行;户名: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13006010014118920;
南和区【2021】34号、南和区【2021】35号、南和区【2021】36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时至2021年5月21日11时(十个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由财政(或国资)部门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罚没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出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评估价款(南和区【2021】34号地块202.46万元、南和区【2021】35号地块112.34万元、南和区【2021】36号地块158.82万元)不参与土地竞价,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足额向财政缴纳。
2、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十、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和阳大街295号
联系电话:0319——45616260319——4667517出让单位: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见证机构: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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