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城分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对商业楼局部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临自然〔2021〕043号
车站中央广场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河北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城分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对商业楼局部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原1层
调整后1层
原2层
调整后2层
原3层
调整后3层
原南北立面
调整后南北立面
1.商业楼一层:3轴处增加2个小窗,4-6轴楼梯间小窗改为卫生间小窗;7轴卫生间增加小窗。
2.商业楼二层:5轴处去掉2个窗户。
3.商业楼三层: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南面增加疏散钢梯。
4.外立面相应调整。
公示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9日
公示方式:
1、邢台日报
2、项目现场
3、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您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您自动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7191683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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