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川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不改变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对县城第5B号地块(家乐园·天一湾)项目10#楼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图):
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临自然〔2022〕005号
县城第5B号地块(家乐园·天一湾天一湾8600元/平方米4.01分兴达路与泉南大街路口北行100米路西400-176-0760 转 865137)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河北川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不改变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对县城第5B号地块(家乐园·天一湾天一湾8600元/平方米4.01分兴达路与泉南大街路口北行100米路西400-176-0760 转 865137)项目10#楼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图):
1.建筑层数及高度调整。10#楼由19层变更为17层(局部18层),建筑高度由58.40m变更为55.35m。2.建筑外轮廓调整。根据规范要求,对10#楼建筑外轮廓进行微调。
调整后,10#楼总建筑面积由10199.15㎡调整为9317.35㎡,地上总建筑面积由9168.12㎡调整为8286.32㎡,地下总建筑面积不变。
调整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由93820㎡调整为92938㎡,住宅总户数减少8户,地下总建筑面积不变,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仍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8日
公示方式:
1、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2、项目现场
3、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您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您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7191683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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