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为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加快居民回迁,消除社会隐患,满足业主使用需求,向我局提出《关于南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调整的函》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南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变更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22〕17号
南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为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加快居民回迁,消除社会隐患,满足业主使用需求,向我局提出《关于南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总平面调整的函》,申请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下变更:
1、住宅楼建筑轮廓及长宽尺寸调整。8#楼长宽尺寸由53.22米×19.12米调整为43.01米×18.91米,建筑面积减少1701平方米,楼高不变。9#楼长宽尺寸由50米×18.55米调整为56.21米×15.56米,层数由18层调整为17层,单元出入口由楼北侧调整至南侧,建筑面积不变。
2、地下出入口调整。商业五北侧室外地下出入口调整至室内,建筑面积不变。
调整后,户数由1347户减少为1295户,减少52户。地上建筑面积由194942.27平方米减少为193241.27平方米,减少17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由276143.14平方米减少为274442.14平方米,减少1701平方米。容积率由2.89减少为2.86,建筑密度由30%减少为29.92%,绿地率由30%增加为30.03%,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内容详见附图)。
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30日
公示方式:1.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版(//info.xingtai.gov.cn/or-glist.jsp?orgCode=001001135)
2.项目现场
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层东厅
反馈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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