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地下一层部分功能变更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因消防审图要求,邢台市气象局向我局提出申请,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地下一层部分功能由库房变更为设备用房,其他内容不变。(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5日
公示方式:1、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版(http://info.xingtai.gov.cn/orglist.jsp?orgCode=01001135)
2.项目现场
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层东厅
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反馈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