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5条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企、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对在本地居住为主、迁出地居住为辅的引进人才,允许其在所在城市购买首套住房。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地确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等等。